【招标结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2024年临潭县新城镇东山村茨滩社党参种植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成交公示

所属地区:甘肃庆阳市 发布日期:2024-05-16

【招标结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2024年临潭县新城镇东山村茨滩社党参种植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成交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甘肃 庆阳市 采购单位 正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临潭县新城镇东山村茨滩社党参种植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正宁县永和镇下南文旅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xczx-2024-047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临潭县乡村振兴局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孙汉云 联系电话 13893901679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11-01 09:1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1-03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2024年临潭县新城镇东山村茨滩社党参种植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001 xczx-2024-047 工程-施工 ***.0(元)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我单位拟对正宁县永和镇下南文旅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正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ZP2023-050

    2.2项目名称:正宁县永和镇下南文旅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正宁县永和镇下南村

    2.4工程内容:伐树3棵,新做井棚1座,挖除院内竹子16平方米,广场新建1米高防护墙46.8米,广场新建1.8m青砖挡墙44.5米,广场新建0.6m青砖小挡墙28米,广场新建盖板排水渠54米,原有清水墙新做灰色外墙涂料100平方米,DN300双壁波纹雨水管6米,DN300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6米,水泥印花台阶145平方米,艺术印压水泥路面60平方米,新建台阶外侧新做排水渠48米,台阶外侧新建0.7米高小挡墙30米,院子新建1米高防护墙47.5米,院子围墙25.5米,渗水砖院坪2040平方米,绿化120平方米,场地平整1000平方米,坡道新做台阶挖土土方 50立方米,广场铺装下部铺设防水卷材306平方米,青砖道牙49米,挖除苹果树50棵,安装DN40镀锌钢管给水管30米,维修窑洞及新做窑洞崖畔护面墙等。

    2.5资金来源:2022 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100 万元 (甘财科[2022] 27 号 ),其他资金为 2023 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

    2.6计划工期: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7招标范围: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无。

    2.10招标控制价:834084.6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内期);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3供应商须上传实施方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09时10分至2023年11月03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11月03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3年11月04日将发布成交公示。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辰大厦101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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