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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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武威市 | 采购单位 | 天祝藏族自治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中启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001JH620623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祝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02 17:14: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补充内容,具体如下: (1)、原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现更正为: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原招标公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现更正为:2.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补充事宜发生变化,详见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4-07-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祝藏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天祝县华藏寺镇滨河东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启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海藏路天一财富广场5号楼4层413室
联系方式:18193584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下载 | |||
澄清文件.pdf 第1标段.pdf 第1标段.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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