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水师范学院校园美化亮化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天水师范学院校园美化亮化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天水市 | 采购单位 | 天水师范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水师范学院校园美化亮化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水师范学院的委托,现对天水师范学院校园美化亮化工程(二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磋商文件编号:LHTZ〔2024〕040号
2.磋商内容:校园美化亮化工程,主要包括亮化灯具的更换。(具体工程内容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3.预算金额:37.421568万元
4.最高限价:35.439948万元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工期:4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2)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其参保信息须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公告期:五个工作日。
四、磋商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自2024年 08 月 30 日起至2024年 09 月 0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均可获取。
2.地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提供为以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承诺书一份、单位介绍信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的可不提供)一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凡未在天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天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s://zbxt.tsnu.edu.cn:9001/login.html)用户管理系统完成注册;
2. 供应商在项目文件有效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并获取招标文件;
3.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登录平台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意向,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仍未进行项目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于恶意注册或随意提交项目报名3次(未实质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与平台招标采购活动。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 09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在(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2楼206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0〕19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十、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天水师范学院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10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4号楼20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8 月 29 日
一、项目概况
1.磋商文件编号:LHTZ〔2024〕040号
2.磋商内容:校园美化亮化工程,主要包括亮化灯具的更换。(具体工程内容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3.预算金额:37.421568万元
4.最高限价:35.439948万元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工期:4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2)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其参保信息须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公告期:五个工作日。
四、磋商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自2024年 08 月 30 日起至2024年 09 月 0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均可获取。
2.地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提供为以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承诺书一份、单位介绍信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的可不提供)一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凡未在天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天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s://zbxt.tsnu.edu.cn:9001/login.html)用户管理系统完成注册;
2. 供应商在项目文件有效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并获取招标文件;
3.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登录平台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意向,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仍未进行项目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于恶意注册或随意提交项目报名3次(未实质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与平台招标采购活动。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 09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在(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2楼206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0〕19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十、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天水师范学院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10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山水嘉园尚善苑4号楼203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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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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