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嘉峪关市峪泉镇嘉峪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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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嘉峪关市 | 采购单位 |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峪泉镇嘉峪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峪泉镇嘉峪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委托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峪泉镇嘉峪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SXW-2024019
二、项目名称:峪泉镇嘉峪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三、招标限价:375958.63元(不含规费)
四、工期:30日历天。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标法。
六、磋商内容:峪泉镇嘉峪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将依托嘉峪关村游客接待中心和非遗研学基地,对游客接待中心和研学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搭建非遗研学大厅仿古木钢结构骨架外延门廊;改造仿古木砖混结构非遗研学基地东大门;改造非遗研学基地南门;修建非遗集市照壁墙;外墙面抹灰及粉刷;非遗研学基地进行美化绿化;烧壳子工坊电路改造扩容;非遗研学观影点更换防火门㎡;搭建非遗研学大厅钢结构天幕遮阳棚;游客接待中心农产品展销整栋楼亮化等。(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采购内容、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4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8)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地址: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31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未购买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九、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4日15:00之前在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4日15:00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峪关市峪新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31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委托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峪泉镇嘉峪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GSXW-2024019
二、项目名称:峪泉镇嘉峪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
三、招标限价:375958.63元(不含规费)
四、工期:30日历天。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标法。
六、磋商内容:峪泉镇嘉峪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将依托嘉峪关村游客接待中心和非遗研学基地,对游客接待中心和研学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搭建非遗研学大厅仿古木钢结构骨架外延门廊;改造仿古木砖混结构非遗研学基地东大门;改造非遗研学基地南门;修建非遗集市照壁墙;外墙面抹灰及粉刷;非遗研学基地进行美化绿化;烧壳子工坊电路改造扩容;非遗研学观影点更换防火门㎡;搭建非遗研学大厅钢结构天幕遮阳棚;游客接待中心农产品展销整栋楼亮化等。(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采购内容、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4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8)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地址: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31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未购买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九、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4日15:00之前在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4日15:00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峪关市峪新路1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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