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甘林草许准〔2025〕75号关于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工程使用草原的审核同意书
【招标公告】甘林草许准〔2025〕75号关于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工程使用草原的审核同意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临夏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工程使用草原的审查意见》(临州林资发〔2024〕92号)、定西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永久)使用草原的审查意见》(定林发〔2024〕256号)及你单位提交的使用草原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使用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县董岭乡赵家山村、董家岭村,唐汪镇白咀村、张家村、马巷村,达板镇黑石山村、红柳村、舀水村草原19.7713公顷(296.5695亩),永靖县三条岘乡大地坪村、下庄村草原17.8404公顷(267.606亩);定西市临洮县红旗乡上堡子村、何家湾村、出卜啦沟村、富业寺村、阳洼后庄村、牟家村,中铺镇大石头村,太石镇上咀村草原31.6877公顷(475.3155亩);共计69.2994公顷(1039.491亩)。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草原和破坏植被,严防草原火灾,确保草原资源安全。
该项目涉及临时使用草原的,按照审批权限依法办理临时使用草原许可手续。
三、项目使用的草原应当接受临夏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定西市林业和草原局及东乡县自然资源局、永靖县自然资源局、临洮县林业和草原局的监督检查。
四、本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27日
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