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度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2025年度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甘肃 兰州市 | 采购单位 | 度甘肃省党政机关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2025年度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5年度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200012025000003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品目为货物类“车辆”,共分52个采购包,其中第1包至第38包征集标的为普通(汽油、柴油)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多用途货车。第39包至第52包征集标的为新能源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含SUV)、商务车(含MPV)、皮卡、中型客车、大型客车。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2)技术参数及要求:
1.分包名称: 轿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2万元以内、1.6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分包名称: 轿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2万元以内、1.6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分包名称: 轿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分包名称: 轿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5.分包名称: 轿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6.分包名称: 轿车6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7.分包名称: 越野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8.分包名称: 越野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9.分包名称: 越野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0.分包名称: 越野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1.分包名称: 越野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2.分包名称: 越野车6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3.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4.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5.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6.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7.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8.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6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9.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7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0.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8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1.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9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2.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10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3.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4.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5.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6.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7.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8.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6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9.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0.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1.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2.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3.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4.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5.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6.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7.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8.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9.分包名称: 新能源轿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0.分包名称: 新能源轿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1.分包名称: 新能源轿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2.分包名称: 新能源轿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3.分包名称: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4.分包名称: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5.分包名称: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6.分包名称: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7.分包名称: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8.分包名称: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9.分包名称: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50.分包名称: 新能源皮卡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51.分包名称: 新能源中型客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中型客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52.分包名称: 新能源大型客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大型客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轿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分包名称:轿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分包名称:轿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分包名称:轿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5.分包名称:轿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6.分包名称:轿车6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7.分包名称:越野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8.分包名称:越野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9.分包名称:越野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0.分包名称:越野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1.分包名称:越野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2.分包名称:越野车6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3.分包名称:小型客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4.分包名称:小型客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5.分包名称:小型客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6.分包名称:小型客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7.分包名称:小型客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8.分包名称:小型客车6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9.分包名称:小型客车7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0.分包名称:小型客车8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1.分包名称:小型客车9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2.分包名称:小型客车10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3.分包名称:中型客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4.分包名称:中型客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5.分包名称:中型客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6.分包名称:中型客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7.分包名称:中型客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8.分包名称:中型客车6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9.分包名称:大型客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0.分包名称:大型客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1.分包名称:大型客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2.分包名称:大型客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3.分包名称:大型客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4.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5.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6.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7.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8.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9.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0.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1.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2.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3.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4.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5.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6.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7.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8.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9.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50.分包名称:新能源皮卡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51.分包名称:新能源中型客车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52.分包名称:新能源大型客车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轿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分包名称:轿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分包名称:轿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分包名称:轿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5).分包名称:轿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6).分包名称:轿车6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7).分包名称:越野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8).分包名称:越野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9).分包名称:越野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0).分包名称:越野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1).分包名称:越野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2).分包名称:越野车6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3).分包名称:小型客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4).分包名称:小型客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5).分包名称:小型客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6).分包名称:小型客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7).分包名称:小型客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8).分包名称:小型客车6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9).分包名称:小型客车7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0).分包名称:小型客车8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1).分包名称:小型客车9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2).分包名称:小型客车10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3).分包名称:中型客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4).分包名称:中型客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5).分包名称:中型客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6).分包名称:中型客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7).分包名称:中型客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8).分包名称:中型客车6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29).分包名称:大型客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0).分包名称:大型客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1).分包名称:大型客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2).分包名称:大型客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3).分包名称:大型客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4).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5).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6).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7).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8).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39).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0).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1).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2).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3).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4).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5).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6).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7).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8).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49).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50).分包名称:新能源皮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51).分包名称:新能源中型客车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52).分包名称:新能源大型客车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按本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进行审查。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甘肃省全省范围。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为:甘肃省本级;兰州市本级、嘉峪关市本级、金昌市本级、酒泉市本级、张掖市本级、武威市本级、白银市本级、天水市本级、平凉市本级、庆阳市本级、定西市本级、陇南市本级、甘南藏族自治州本级、临夏回族自治州本级,及以上市州所辖的县、市(区);兰州新区本级及所辖园区。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否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04)供应商用户注册登录,或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进入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我们。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省本级)0931-8891524、13919962134、13893604512(地州市)0931-8263339、0931-8730970、18143764157、1561910590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我们】主页菜单查询
2、报名项目流程:
开放式:供应商在进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主页后点击【项目公告】菜单,找到该开放式项目的征集公告,进入公告之后点击公告中“申请加入框架协议”按钮报名并申请加入项目。
封闭式:供应商在进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主页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我的待办】-->【应标】查看待参与项目找到报名的项目,点击报名。此处的回执函就是在报名成功时系统页面会有报名成功的提示。
3、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在框架协议系统主页【办事指南】中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和“CA统一安全认证软件”,制作标书是在“投标响应客户端中”制作;检测电子签章是用系统的“CA 统一安全认证软件”检测,检测无误后可以进行电子签章的操作,先根据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手册,货物类项目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中进行新增产品并点击入库;服务类项目是在供应商入围之后进行服务类模板维护并点击上架。
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需包含车辆报价及运输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将车辆交付至指定地点,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车辆的验收、保险、上牌等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或延迟交付车辆。
(3)本项目中最高限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4)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提供承诺函)。
(5)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提供承诺函)。
(2)产品出现如下情况时,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的产品不是全新的产品;提供的产品与征集产品的技术规格不一致或属于瑕疵品;产品运抵指定地点时存在破损或损失等。
(3)在优惠条件方面,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实行差别待遇。零售客户享受的优惠条件,采购人按规定能享受的必须同等享受,且保证采购人优先享受各项服务。入围产品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或实施优惠政策,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享受其优惠政策。
(4)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5)采购人有权自主选择维修服务机构,质保期内或质保里程内,采购人在框架协议入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机构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的,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质保期或质保里程内的“三包”责任。
(6)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配备框架协议总协调人(框架协议总协调人必须由供应商在职人员担任,须提供总协调人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入围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系统的产品详情页填报入围品牌制造商总协调人,明确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负责此次项目的综合协调。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总协调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供应商须向征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供应商要做好车辆入围后咨询、合同签订和执行、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和接受投诉等事项。
(7)接受监管部门和征集人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框架协议约定。
(三)技术要求
1.供应商响应产品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产品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所有技术规格要求都必须满足,虚假响应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改装车进行响应。
3.供应商应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标准,对车辆性能参数不得做虚假宣传。
(四)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要求
1.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即可入围本项目。
2.根据采购包划分情况,供应商在每个采购包中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每个产品只能响应一个采购包。
3.供应商响应货物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需按采购需求一一响应。
(五)代理商推荐
1.所推荐代理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供应商应根据各预算层级的业务量,择优、合理推荐代理商,确保满足省、市、县(区)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
2.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代理商名单。征集人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由入围供应商将代理商信息录入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录入系统的代理商信息须与审核时提交的代理商信息一致。
3.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代理商不允许变更,半年后可以申请变更,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并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协议期内变更次数不超过2次,2次变更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
(六)产品升级换代
1.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材料,材料须明确新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原入围产品质量。技术说明材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进行产品升级替换。
2.框架协议期内,供应商应在其入围产品停产、升级、新车型替代原有入围车型、配置或价格等入围信息发生变化的第一时间告知本项目征集人。征集人将对所变更的信息进行审核,变更的产品信息不得降低技术要求和参数配置,其他不调整事项仍执行入围时相关承诺。
(七)采购合同授予
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
2.对于框架协议入围产品,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八)履约管理
框架协议入围后,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入围服务的资格。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第二阶段成交价格高于第一阶段供应商报价;
2.第二阶段成交价格高于市场同期价格或高于零售客户售价的(全款支付);
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按照采购订单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放弃第二阶段成交资格或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未按照采购订单(采购合同)中双方确认事项执行的;
5.将已确认执行的采购订单(采购合同),擅自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6.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提供假冒注册商标产品、非原厂原装及盗版产品的;
8.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采购订单(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3月26日
2025年度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2025年度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5年度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200012025000003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品目为货物类“车辆”,共分52个采购包,其中第1包至第38包征集标的为普通(汽油、柴油)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多用途货车。第39包至第52包征集标的为新能源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含SUV)、商务车(含MPV)、皮卡、中型客车、大型客车。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
1 | 甘肃省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
---|---|---|---|---|---|---|---|---|---|---|
1 | 1 | 12万元以内、1.6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 轿车 | 12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 | 2 | 12万元以内、1.6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 轿车 | 12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 | 3 | 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 轿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 | 4 | 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 轿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5 | 5 | 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 轿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6 | 6 | 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 轿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7 | 7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 越野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8 | 8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 越野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9 | 9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 越野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0 | 10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 越野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1 | 11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 越野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2 | 12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 越野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3 | 13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4 | 14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5 | 15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6 | 16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7 | 17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8 | 18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19 | 19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0 | 20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1 | 21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2 | 22 | 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 小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3 | 23 | 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 中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4 | 24 | 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 中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5 | 25 | 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 中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6 | 26 | 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 中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7 | 27 | 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 中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8 | 28 | 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 中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29 | 29 | 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 大型客车 | 4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0 | 30 | 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 大型客车 | 4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1 | 31 | 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 大型客车 | 4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2 | 32 | 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 大型客车 | 4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3 | 33 | 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 大型客车 | 4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4 | 34 | 16万元以内皮卡 | 多用途货车 | 16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5 | 35 | 16万元以内皮卡 | 多用途货车 | 16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6 | 36 | 16万元以内皮卡 | 多用途货车 | 16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7 | 37 | 16万元以内皮卡 | 多用途货车 | 16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8 | 38 | 16万元以内皮卡 | 多用途货车 | 16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39 | 39 | 新能源轿车 | 新能源轿车 | 12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0 | 40 | 新能源轿车 | 新能源轿车 | 12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1 | 41 | 新能源轿车 | 新能源轿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2 | 42 | 新能源轿车 | 新能源轿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3 | 43 |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 | 新能源越野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4 | 44 |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 | 新能源越野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5 | 45 |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 | 新能源越野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6 | 46 |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 新能源商务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7 | 47 |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 新能源商务车 | 18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8 | 48 |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 新能源商务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49 | 49 |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 新能源商务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50 | 50 | 新能源皮卡 | 新能源皮卡车 | 16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51 | 51 | 新能源中型客车 | 新能源中型客车 | 2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
52 | 52 | 新能源大型客车 | 新能源大型客车 | 450000.0000 | 辆 | 制造业 | 否 | 是 | 是 |
(2)技术参数及要求:
1.分包名称: 轿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2万元以内、1.6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性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1.4<V≤1.6 | ||
3 | 性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性能 | 排量(L) | 1.4<V≤1.6 |
3 | 性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分包名称: 轿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2万元以内、1.6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性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1.4<V≤1.6 | ||
3 | 性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性能 | 排量(L) | 1.4<V≤1.6 |
3 | 性能 | 变速箱 | 手动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分包名称: 轿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性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1.6L<L≤1.8L | ||
3 | 性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性能 | 排量(L) | 1.6L<L≤1.8L |
3 | 性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分包名称: 轿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性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1.6L | ||
3 | 性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性能 | 排量(L) | L≤1.6L |
3 | 性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5.分包名称: 轿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性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1.6L<L≤1.8L | ||
3 | 性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性能 | 排量(L) | 1.6L<L≤1.8L |
3 | 性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6.分包名称: 轿车6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8万元以内、1.8升(含)以下五座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性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1.6L | ||
3 | 性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性能 | 排量(L) | L≤1.6L |
3 | 性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7.分包名称: 越野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2.0<L≤3.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2.0<L≤3.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8.分包名称: 越野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L≤2.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9.分包名称: 越野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2.0<L≤3.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2.0<L≤3.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0.分包名称: 越野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L≤2.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1.分包名称: 越野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2.0<L≤3.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2.0<L≤3.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2.分包名称: 越野车6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L≤2.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3.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6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2.0<L≤3.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6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2.0<L≤3.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4.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8AT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6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8AT |
2 | 功能 | 座位数 | 6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L≤2.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5.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8AT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6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8AT |
2 | 功能 | 座位数 | 6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L≤2.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6.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6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2.0<L≤3.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6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2.0<L≤3.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7.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6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6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L≤2.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8.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6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6-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6座-7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1.5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6座-7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L≤1.5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19.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7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8座-9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2.0<L≤3.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8座-9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2.0<L≤3.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0.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8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8座-9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8座-9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L≤2.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1.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9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8座-9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2.0<L≤3.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8座-9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2.0<L≤3.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2.分包名称: 小型客车10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含)以内、3.0升(含)以下小型客车(8-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手动/自动 | ||
2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8座-9座 | ||
3 | 功能 | 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手动/自动 |
2 | 功能 | 座位数 | 8座-9座 |
3 | 功能 | 排量(L) | L≤2.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3.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不限 |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10≤Z≤19 | ||
4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不限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L≤2.0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10≤Z≤19 |
4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4.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不限 |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0 |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10≤Z≤19 | ||
4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不限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L≤2.0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10≤Z≤19 |
4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5.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不限 |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一般参数 | 2.0<L≤3.0 |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10≤Z≤19 | ||
4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前独立悬挂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不限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2.0<L≤3.0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10≤Z≤19 |
4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前独立悬挂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6.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不限 |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一般参数 | 2.0<L≤3.0 |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10≤Z≤19 | ||
4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前独立悬挂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不限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2.0<L≤3.0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10≤Z≤19 |
4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前独立悬挂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7.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不限 | ||
2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汽油 | ||
3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一般参数 | L≤3.0L | ||
4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10≤Z≤19 | ||
5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窗帘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不限 |
2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汽油 |
3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L≤3.0L |
4 | 功能 | 座位数(Z) | 10≤Z≤19 |
5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窗帘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8.分包名称: 中型客车6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25万元以内、3.0升(含)以下中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一般参数 | 不限 | ||
2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柴油 | ||
3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一般参数 | L≤3.0L | ||
4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10≤Z≤19 | ||
5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窗帘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变速箱 | 不限 |
2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柴油 |
3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L≤3.0L |
4 | 功能 | 座位数(Z) | 10≤Z≤19 |
5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盘刹、窗帘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29.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汽油 |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一般参数 | 3.0<L≤4.8 |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Z≥17 | ||
4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金属漆、前独立悬挂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汽油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3.0<L≤4.8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Z≥17 |
4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金属漆、前独立悬挂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0.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汽油 |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一般参数 | L≤3.0L |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Z≥17 | ||
4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汽油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L≤3.0L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Z≥17 |
4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1.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汽油 |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一般参数 | L≤3.0L |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Z≥17 | ||
4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汽油 |
2 | 功能 | 发动机排量(L) | L≤3.0L |
3 | 功能 | 座位数(Z) | Z≥17 |
4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2.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Z) | Z≥17 | |||
2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Z) | Z≥17 |
2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3.分包名称: 大型客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45万以内大型客车(大于等于17人)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Z) | 一般参数 | Z≥17 | ||
2 | 其他 | 备注 | 一般参数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Z) | Z≥17 |
2 | 其他 | 备注 | 配置包含:空调、暖风、座椅靠背可调、彩色倒车监视器、盘刹、窗帘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4.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柴油 |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一般参数 | L≥1.6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柴油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L≥1.6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5.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汽油 |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汽油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L≥2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6.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汽油 |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汽油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L≥2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7.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柴油 |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柴油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L≥2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8.分包名称: 多用途货车5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16万元以内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一般参数 | 柴油 |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一般参数 | L≥2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车辆类型 | 柴油 |
2 | 功能 | 机动车排量(L) | L≥2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9.分包名称: 新能源轿车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纯电≥400KM | ||
3 | 功能 | 快充时间 | 一般参数 | ≤1h |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
5 | 性能 | 动力类型 | 一般参数 | 新能源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纯电≥400KM |
3 | 功能 | 快充时间 | ≤1h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5 | 性能 | 动力类型 | 新能源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0.分包名称: 新能源轿车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
3 | 功能 | 快充时间 | 一般参数 | ≤1h |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
5 | 性能 | 动力类型 | 一般参数 | 新能源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3 | 功能 | 快充时间 | ≤1h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5 | 性能 | 动力类型 | 新能源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1.分包名称: 新能源轿车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纯电≥400KM | ||
3 | 功能 | 快充时间 | 一般参数 | ≤1h |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
5 | 性能 | 动力类型 | 一般参数 | 新能源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纯电≥400KM |
3 | 功能 | 快充时间 | ≤1h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5 | 性能 | 动力类型 | 新能源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2.分包名称: 新能源轿车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轿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
3 | 功能 | 快充时间 | 一般参数 | ≤1h |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3 | 功能 | 快充时间 | ≤1h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3.分包名称: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7座 |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纯电≥400 |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不大于1小时 |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7座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纯电≥400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不大于1小时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4.分包名称: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7座 |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不大于1小时 |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7座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不大于1小时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5.分包名称: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7座 |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不大于1小时 |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5座-7座 |
2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不大于1小时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6.分包名称: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1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纯电≥400km | ||
2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
3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7座-10座 | ||
4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2h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纯电≥400km |
2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 | 功能 | 座位数 | 7座-10座 |
4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2h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7.分包名称: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2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
2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
3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7座-10座 | ||
4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2h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2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 | 功能 | 座位数 | 7座-10座 |
4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2h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8.分包名称: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3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纯电≥400km | ||
2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
3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7座-10座 | ||
4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2h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纯电≥400km |
2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 | 功能 | 座位数 | 7座-10座 |
4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2h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49.分包名称: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4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
2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
3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7座-10座 | ||
4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2h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2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 | 功能 | 座位数 | 7座-10座 |
4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2h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50.分包名称: 新能源皮卡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皮卡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纯电≥400KM、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
2 | 性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
3 | 性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5座 | ||
4 | 性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2h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性能 | 纯电续航里程(km) | 纯电≥400KM、增程式≥100KM、插电≥43km |
2 | 性能 | 快充电量 | 80% |
3 | 性能 | 座位数 | 5座 |
4 | 性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2h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51.分包名称: 新能源中型客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中型客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11座-19座 | ||
2 | 功能 | 最大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纯电≥230KM |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2h |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11座-19座 |
2 | 功能 | 最大续航里程(km) | 纯电≥230KM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2h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52.分包名称: 新能源大型客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新能源大型客车
2)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性质 | 参数符号 | 参数值规则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一般参数 | 大于等于20座 | ||
2 | 功能 | 最大续航里程(km) | 一般参数 | 纯电≥250KM |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一般参数 | 不大于3小时 |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一般参数 | 80%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技术参数 | 参数值 |
---|---|---|---|
1 | 功能 | 座位数 | 大于等于20座 |
2 | 功能 | 最大续航里程(km) | 纯电≥250KM |
3 | 功能 | 充满电时间(快充)(h) | 不大于3小时 |
4 | 功能 | 快充电量 | 80% |
3)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
无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轿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分包名称:轿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分包名称:轿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分包名称:轿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5.分包名称:轿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6.分包名称:轿车6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7.分包名称:越野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8.分包名称:越野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9.分包名称:越野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0.分包名称:越野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1.分包名称:越野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2.分包名称:越野车6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3.分包名称:小型客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4.分包名称:小型客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5.分包名称:小型客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6.分包名称:小型客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7.分包名称:小型客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8.分包名称:小型客车6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19.分包名称:小型客车7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0.分包名称:小型客车8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1.分包名称:小型客车9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2.分包名称:小型客车10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3.分包名称:中型客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4.分包名称:中型客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5.分包名称:中型客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6.分包名称:中型客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7.分包名称:中型客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8.分包名称:中型客车6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29.分包名称:大型客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0.分包名称:大型客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1.分包名称:大型客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2.分包名称:大型客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3.分包名称:大型客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4.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5.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6.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7.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8.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5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39.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0.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1.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2.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3.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4.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5.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6.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1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7.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2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8.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3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49.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4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50.分包名称:新能源皮卡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51.分包名称:新能源中型客车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52.分包名称:新能源大型客车
1) 量价关系折扣:详见采购需求
2) 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本项目
支持 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
3)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 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5)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6) 支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轿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分包名称:轿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分包名称:轿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分包名称:轿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分包名称:轿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分包名称:轿车6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分包名称:越野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8).分包名称:越野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9).分包名称:越野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0).分包名称:越野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1).分包名称:越野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2).分包名称:越野车6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3).分包名称:小型客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4).分包名称:小型客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5).分包名称:小型客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6).分包名称:小型客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7).分包名称:小型客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8).分包名称:小型客车6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9).分包名称:小型客车7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0).分包名称:小型客车8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1).分包名称:小型客车9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2).分包名称:小型客车10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3).分包名称:中型客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4).分包名称:中型客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5).分包名称:中型客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6).分包名称:中型客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7).分包名称:中型客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8).分包名称:中型客车6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9).分包名称:大型客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0).分包名称:大型客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1).分包名称:大型客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2).分包名称:大型客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3).分包名称:大型客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4).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5).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6).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7).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8).分包名称:多用途货车5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9).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0).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1).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2).分包名称:新能源轿车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3).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4).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5).分包名称:新能源越野车含SUV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6).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1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7).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2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8).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3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9).分包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4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0).分包名称:新能源皮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1).分包名称:新能源中型客车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2).分包名称:新能源大型客车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4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被授权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供应商。 |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项目,提供生产厂家的声明函,其声明内容须体现出自身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格式自定); 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的授权函,其函件内容须体现出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1.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必须全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提供自有维修服务机构或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和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
5 | 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 | 提供推荐代理商名单,格式详见征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按本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进行审查。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甘肃省全省范围。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为:甘肃省本级;兰州市本级、嘉峪关市本级、金昌市本级、酒泉市本级、张掖市本级、武威市本级、白银市本级、天水市本级、平凉市本级、庆阳市本级、定西市本级、陇南市本级、甘南藏族自治州本级、临夏回族自治州本级,及以上市州所辖的县、市(区);兰州新区本级及所辖园区。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否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04)供应商用户注册登录,或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进入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我们。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省本级)0931-8891524、13919962134、13893604512(地州市)0931-8263339、0931-8730970、18143764157、1561910590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我们】主页菜单查询
2、报名项目流程:
开放式:供应商在进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主页后点击【项目公告】菜单,找到该开放式项目的征集公告,进入公告之后点击公告中“申请加入框架协议”按钮报名并申请加入项目。
封闭式:供应商在进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主页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我的待办】-->【应标】查看待参与项目找到报名的项目,点击报名。此处的回执函就是在报名成功时系统页面会有报名成功的提示。
3、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在框架协议系统主页【办事指南】中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和“CA统一安全认证软件”,制作标书是在“投标响应客户端中”制作;检测电子签章是用系统的“CA 统一安全认证软件”检测,检测无误后可以进行电子签章的操作,先根据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手册,货物类项目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中进行新增产品并点击入库;服务类项目是在供应商入围之后进行服务类模板维护并点击上架。
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需包含车辆报价及运输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将车辆交付至指定地点,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车辆的验收、保险、上牌等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或延迟交付车辆。
(3)本项目中最高限价是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4)供应商响应车型报价不得高于该车型在甘肃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及市场零售价(全款支付)。采购人在采购时,市场价格低于入围时所报价格,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时市场价格成交(提供承诺函)。
(5)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和质保里程,不得低于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里程(提供承诺函)。
(2)产品出现如下情况时,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的产品不是全新的产品;提供的产品与征集产品的技术规格不一致或属于瑕疵品;产品运抵指定地点时存在破损或损失等。
(3)在优惠条件方面,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实行差别待遇。零售客户享受的优惠条件,采购人按规定能享受的必须同等享受,且保证采购人优先享受各项服务。入围产品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或实施优惠政策,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享受其优惠政策。
(4)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备质量“三包”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自有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须提供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具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被委托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委托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
(5)采购人有权自主选择维修服务机构,质保期内或质保里程内,采购人在框架协议入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机构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的,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质保期或质保里程内的“三包”责任。
(6)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配备框架协议总协调人(框架协议总协调人必须由供应商在职人员担任,须提供总协调人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入围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系统的产品详情页填报入围品牌制造商总协调人,明确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负责此次项目的综合协调。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总协调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供应商须向征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供应商要做好车辆入围后咨询、合同签订和执行、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和接受投诉等事项。
(7)接受监管部门和征集人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框架协议约定。
(三)技术要求
1.供应商响应产品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产品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所有技术规格要求都必须满足,虚假响应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改装车进行响应。
3.供应商应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标准,对车辆性能参数不得做虚假宣传。
(四)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要求
1.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即可入围本项目。
2.根据采购包划分情况,供应商在每个采购包中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每个产品只能响应一个采购包。
3.供应商响应货物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需按采购需求一一响应。
(五)代理商推荐
1.所推荐代理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推荐代理商不得少于2家,供货地域不限。供应商应根据各预算层级的业务量,择优、合理推荐代理商,确保满足省、市、县(区)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
2.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代理商名单。征集人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由入围供应商将代理商信息录入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录入系统的代理商信息须与审核时提交的代理商信息一致。
3.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代理商不允许变更,半年后可以申请变更,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并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协议期内变更次数不超过2次,2次变更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
(六)产品升级换代
1.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说明材料,材料须明确新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原入围产品质量。技术说明材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进行产品升级替换。
2.框架协议期内,供应商应在其入围产品停产、升级、新车型替代原有入围车型、配置或价格等入围信息发生变化的第一时间告知本项目征集人。征集人将对所变更的信息进行审核,变更的产品信息不得降低技术要求和参数配置,其他不调整事项仍执行入围时相关承诺。
(七)采购合同授予
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
2.对于框架协议入围产品,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八)履约管理
框架协议入围后,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入围服务的资格。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第二阶段成交价格高于第一阶段供应商报价;
2.第二阶段成交价格高于市场同期价格或高于零售客户售价的(全款支付);
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按照采购订单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放弃第二阶段成交资格或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未按照采购订单(采购合同)中双方确认事项执行的;
5.将已确认执行的采购订单(采购合同),擅自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6.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提供假冒注册商标产品、非原厂原装及盗版产品的;
8.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采购订单(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3月26日
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