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酒泉市医康养结合示范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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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酒泉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酒泉凯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酒泉市医康养结合示范项目-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酒泉市医康养结合示范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酒泉市医康养结合示范项目-设计,由酒发改社会[2024]2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预算内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2、建设地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老院区
3、工程规模:将老院区南楼1层至9层,改建为可安置约334张床位的医康养结合医康养机构。设计改造面积约21375.24平方米,同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基础设施建设:1.外墙改造;2.消防改造;3.给排水改造;4.病房改造;5.建设连廊;6.室外改造等。(二)智慧化建设:1.智慧化医疗康复;2.智慧化健康管理;3.智慧化培训管理。
4、设计周期: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决算结束,其中设计成果需在 30 天内完成,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审、施工过程中技术咨询等服务。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技术咨询服务、竣工验收等内容。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各专业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且须常驻现场。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各岗位应设专人担任且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投标人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或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投标人如果为省外企业,须按照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提供“省外设计企业进甘信息登记表”,登记表需装入投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5年11月28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2、地点:本次招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
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必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必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酒泉市医康养结合示范项目-设计(项目名称)
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并盖章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2、本表为机打原件,与本表不一致、手填、扫描件、复印件、彩印件均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实施,严格按照质量和设计周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项目实施,密切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
酒泉市医康养结合示范项目-设计,由酒发改社会[2024]2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预算内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2、建设地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老院区
3、工程规模:将老院区南楼1层至9层,改建为可安置约334张床位的医康养结合医康养机构。设计改造面积约21375.24平方米,同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基础设施建设:1.外墙改造;2.消防改造;3.给排水改造;4.病房改造;5.建设连廊;6.室外改造等。(二)智慧化建设:1.智慧化医疗康复;2.智慧化健康管理;3.智慧化培训管理。
4、设计周期: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决算结束,其中设计成果需在 30 天内完成,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审、施工过程中技术咨询等服务。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技术咨询服务、竣工验收等内容。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各专业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且须常驻现场。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各岗位应设专人担任且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投标人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或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投标人如果为省外企业,须按照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提供“省外设计企业进甘信息登记表”,登记表需装入投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5年11月28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2、地点:本次招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
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必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必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凯旋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
|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风电大道9号 |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9号疏勒 家苑1号楼2-17-1 |
| 邮 编:735000 | 邮 编:735000 |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 鑫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984050414@qq.com |
| 网 址: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酒泉市医康养结合示范项目-设计(项目名称)
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 投标企业 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 委托代理人 | | 职务 | | 级别 | | ||
| 职业资格证书 | | 注册编号 | | ||||
| 资质证书 编号 | | 企业级别 | | 核查登记结果 | | ||
|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 ||
| 设计项目 负责人 | | 专业类别 | | 职称 | | 注册 编号 | |
| 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组成表 | 姓名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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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并盖章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2、本表为机打原件,与本表不一致、手填、扫描件、复印件、彩印件均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实施,严格按照质量和设计周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项目实施,密切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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