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吴兴俊等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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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酒泉市 | 采购单位 |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吴兴俊等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案件编号:安荒管罚字[2025]32号
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11月22日,吴兴俊、虎林、康福全、潘学磊、苏海录、杨海瑞、张俊、张凯鑫、张明科、张永刚、赵玉才、徐小虎12人,受他人雇佣,分别驾驶甘AB6682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甘AC0408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陕ABZ236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陕EF0810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赣CAE030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甘AB3845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赣CAD523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赣C8P272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皖CA7336的福田欧曼牌翻斗车、新AC5012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赣C8655X的陕汽德龙牌翻斗车、赣C2877U的重汽豪沃牌翻斗车进入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片实验区锁阳城镇农丰村南侧5公里处,拟装运砂石,在等待装运机械期间被我中心巡护人员当场查获。
处罚决定:吴兴俊等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对吴兴俊等12名涉案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7天。
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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