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1、2号楼消防整改项目(SNXEGC(2026)1081)

所属地区:四川遂宁市 发布日期:2026-10-31

【招标公告】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1、2号楼消防整改项目(SNXEGC(2026)108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甘肃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遂宁市 采购单位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1、2号楼消防整改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SNXEGC(2026)1081项目名称:***审判法庭1、2号楼消防整改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工期要求(天):60选取方式:随机抽取
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项目预算价(元):***.99项目发包价(元):624799.7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是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31 00:00:00报名结束时间:2026-11-03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2026-11-04 10:00:00
交易保证金(元):6000.00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11-03 23:59:59
腾讯会议室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p/8695237933腾讯会议室号:8695237933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一)中选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平台系统接收到竣工验证验收佐证资料后5日后,退还中标履约保证金。(二)未中选企业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自动退还。(三)中选企业放弃中选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业主有权决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通知交易中心将保证金划转至项目业主账号。交易中心收到项目业主书面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划转。
项目所在地:河东新区
选取地点: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云竹路2号
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名称:***审判法庭1、2号楼消防整改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云竹路2号。
结构形式:钢框架结构。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特殊要求: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验收报告。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后采购人支付施工方工程款至总金额的8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完成。
6.1工程范围: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2材料质量要求:材料及设备选用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6.3施工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基准日前发布的安全文明及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施,且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6.4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采购人。
6.5安全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6.6质保期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行,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1年。质保期内均提供保质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于人为损坏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6.7中标施工企业任何时候不得将本项目转让与第三方,也不得将本项目项下的工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
回避情形: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zip
响应文件模板: 点此下载响应文件模板
注意事项:
1、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遂宁市小额工程网上超市入驻资格。
2、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3、当项目预算价小于50万元时,且本行政区域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满足3家时,项目业主可选择本行政区域或者全市范围为选取范围,施工企业不足3家时,只能选择全市范围为选取范围;当项目预算价大于50万元时,项目业主选择选取范围只能选择全市范围。
4、未中选企业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上传竣工验收资料后5日内退还;中选企业放弃中选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业主有权决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施工企业中选的项目中,未完成履约评价并上传竣工验收资料的项目为在建项目,在建项目超过3个的施工企业,无法继续报名参与其他项目。
6、小额工程施工实行“一项目一评价”,项目业主应在工程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对施工企业按“好评”“中评”“差评”进行如实评价。一年内“差评”1次的企业,交易平台系统自动限制参与我市小额工程交易3个月;一年内“差评”两次的企业,自动限制参与我市小额工程交易12个月。限制期满,系统自动恢复施工企业参与交易活动资格。施工企业对限制参与交易活动有异议的,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行业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其他附件(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 或项目批准文件等): (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关于市法院审判法庭1、2号楼消防整改项目的批复.pdf
施工企业需要提供的其他附件: 建造师、安管人员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注册信息截图
能满足小额工程高效便捷要求,具备中选后5个工作日内能进场施工的能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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