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兰州石化分公司炼油污水达标升级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兰州石化分公司炼油污水达标升级改造项目EPC: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甘肃 兰州市 | 采购单位 | 兰州石化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兰州石化分公司炼油污水达标升级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内容:
兰州石化分公司炼油污水达标升级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Z221-GC2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分公司炼油污水达标升级改造项目EPC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由炼化新材料〔2026〕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兰州石化分公司(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2.2主要建设内容
采用“两级化学氧化段+脱氮工艺段+生化工艺段+出水安保段”工艺技术路线,新建500立方米/时浓水处理单元和配套公用工程,装置年运行时数8760小时,操作弹性50%~100%。
2.3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总耗能5606吨标油/年,总碳排13960吨/年,项目建成后,炼油区外排污水污染物指标为COD≤30毫克/升、 COD减排量37吨/年、氨氮≤5毫克/升、总氮≤30毫克/升,满足当地及黄河下游生态安全需要。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2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7年6月1日(根据现场实际,最终以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中交日期:2028年10月30日(开工时间若有调整,中交时间相应调整;最终以中间交接证书时间为准);
计划工程交接时间:2028年12月30日(最终以工程交接证书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项目批复内容的详细设计(含非标设备)、竣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所有施工;含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配合发包人联动试车、试运行、达到基础设计要求的工艺指标和运行要求,组织竣工资料编制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结束。建筑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详勘、第三方承载力检测、无损检测、防雷防静电检测。但中标人应为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开展检测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坑开挖、桩头处理、现场检测通道、搭设安全防护脚手架及恢复拆除、提供检测照明、电源、配合检测打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GC1级或GC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1.4承诺设计分包商符合3.2.2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中的工业管道GC1级或GC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2.3承诺施工分包商符合3.2.1要求。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
财务审计报告中还应具有清晰有效的“报告编码”,可使用报告中的“报告编码”(以地区单字简称开头、数字与字母结合的编码)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网站(http://acc.mof.gov.cn)对审计报告进行查验。(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新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2025年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合同额50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石油化工污水装置相关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业绩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
(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
(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
(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下称“四库一平台)列入黑名单。
3.5.5开标当日,经“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6开标当日,经“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人企业级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及招标人提供的名单查询为准)。
3.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关联关系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3.6.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石油化工污水装置相关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3.6.2.2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石油化工污水装置相关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2.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3.12.2联合体所有成员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12.3联合体投标双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范围应与其资质许可相适应。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设计负责人(如有)、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建设项目中任职,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
3.13.2拟投入本项目岗位人员之间一律不可以兼任。
3.13.3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5日00:00按照下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按顺序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招标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号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已报名项目”的主控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①提交时间: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完成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专业机构;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ukey申领、投标文件编制等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咨询方式电话:①关注“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直接发送需要咨询的问题,后台将在工作时间回复;②电话拨打4008800114,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6年10月30日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docx
兰州石化分公司炼油污水达标升级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Z221-GC2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分公司炼油污水达标升级改造项目EPC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由炼化新材料〔2026〕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兰州石化分公司(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2.2主要建设内容
采用“两级化学氧化段+脱氮工艺段+生化工艺段+出水安保段”工艺技术路线,新建500立方米/时浓水处理单元和配套公用工程,装置年运行时数8760小时,操作弹性50%~100%。
2.3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总耗能5606吨标油/年,总碳排13960吨/年,项目建成后,炼油区外排污水污染物指标为COD≤30毫克/升、 COD减排量37吨/年、氨氮≤5毫克/升、总氮≤30毫克/升,满足当地及黄河下游生态安全需要。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2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7年6月1日(根据现场实际,最终以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中交日期:2028年10月30日(开工时间若有调整,中交时间相应调整;最终以中间交接证书时间为准);
计划工程交接时间:2028年12月30日(最终以工程交接证书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项目批复内容的详细设计(含非标设备)、竣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所有施工;含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配合发包人联动试车、试运行、达到基础设计要求的工艺指标和运行要求,组织竣工资料编制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结束。建筑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详勘、第三方承载力检测、无损检测、防雷防静电检测。但中标人应为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开展检测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坑开挖、桩头处理、现场检测通道、搭设安全防护脚手架及恢复拆除、提供检测照明、电源、配合检测打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GC1级或GC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1.4承诺设计分包商符合3.2.2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中的工业管道GC1级或GC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2.3承诺施工分包商符合3.2.1要求。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
财务审计报告中还应具有清晰有效的“报告编码”,可使用报告中的“报告编码”(以地区单字简称开头、数字与字母结合的编码)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网站(http://acc.mof.gov.cn)对审计报告进行查验。(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新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2025年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合同额50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石油化工污水装置相关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业绩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
(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
(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
(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下称“四库一平台)列入黑名单。
3.5.5开标当日,经“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6开标当日,经“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人企业级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及招标人提供的名单查询为准)。
3.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关联关系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3.6.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石油化工污水装置相关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3.6.2.2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石油化工污水装置相关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2.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3.12.2联合体所有成员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12.3联合体投标双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范围应与其资质许可相适应。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有)、设计负责人(如有)、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建设项目中任职,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
3.13.2拟投入本项目岗位人员之间一律不可以兼任。
3.13.3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5日00:00按照下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按顺序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招标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号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已报名项目”的主控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①提交时间: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完成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专业机构;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ukey申领、投标文件编制等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咨询方式电话:①关注“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直接发送需要咨询的问题,后台将在工作时间回复;②电话拨打4008800114,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 招标专业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纪书焱、王思尧 |
电 话:*** | 电 话:010-62065648、010-62065678 |
电子邮件:zhangyaqi@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wangsiyao@cnpc.com.cn |
2026年10月30日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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